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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征缴小知识

来源: 易登招聘网 - 编辑:易登网小编 - 时间:2013-12-13

一、因调动、出国或其他不能继续缴费的原因,如何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手续?

答:本人因调动、出国或其他不能继续缴费的原因需要终止或暂停缴费的,凭本人身份证、缴费信息卡等材料到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填写《个人缴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变更确认申请表》。

二、原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费的,现在被单位聘用了,应如何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手续?

答: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同属一个级次内,个人无需办理停保手续,只要单位申报新增参保人员,计算机系统会自动将个人参保的基本信息转移到用人单位名下,并续接以前的缴费记录。如果分别在省、市两级参保的,应办理个人停保手续。

三、以个人身份如何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凡是申请从1998年1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持个人缴费信息卡直接在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但补缴1998年1月至2005年12月的必须按当地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补缴,其他补缴业务由税务征收机关办理。

(1)2006年1月起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补缴利息按国家及海南省的法规规定执行。

(3)原在地税征收系统中挂有欠费的,不能直接到银行办理补缴,须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四、以个人身份如何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

答:2004年1月以后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缴费累计在三个月之内的(含当月),可到银行直接办理补缴。中断缴费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不能补缴。如想继续参保,可在银行直接办理缴费,缴费年限可以累加。

五、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缴费人补缴时,必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自己的参保记录,认真核对自己的补缴时段和估算补缴金额。然后凭缴费信息卡,告知银行补缴险种和补缴时段即可。